1、AIDA法则
AIDA法则,也叫做“爱达模型”,是由国际推销专家刘易斯(E. S. Lewis)提出来的一个推销模型。
如果仔细观察所有成功的推销案例,会发现它们都包含AIDA中的四个步骤。
而广告业中,也将这个公式奉为经典。
AIDA具体的是指:1、引起注意(Attention);2、发生兴趣(Interest);3、产生欲望(Desire);4、付诸行动(Action)。
无论是面对面推销,还是写作文案,只要是想让消费者掏钱购买产品,那么我们就必须包含这四个步骤。
首先,是要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如果消费者完全不看你的文案,接下来一些都是免谈。
这个重要任务,一般由“标题”承担。
第二,在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之后,还必须得让消费者持续保持兴趣,让消费者不停的看下去。
这个任务,最主要由“第一段”及一些“关键语句”来承担。
第三,在行文的过程中,要通过各种手段,不断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第四,在成功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之后,如果想让消费者立即下单,还要利用一些“时间限制”或者“数量限制”等手段,来催促消费者更快的行动起来。
2、文案,要精准面向典型顾客
地产文案大佬杨海华说过的一段话,一直被我当成座右铭:
中国现在的广告必须做成窄告,才有价值。对应的这个人群他全明白,其他人都不明白,这种信息不对称就叫广告,如果说,在中国全做成大家有共识的广告,几乎没用。
杨海华所说得的“窄告”,通俗的讲其实就是“精准”,用精准的语言,去向精准的目标传达。
因为群体不同,他们使用的语言也必然不同。
比如城市白领和企业CEO的语言,必定不统一;刚毕业的大学生和40岁以上职场老手,所使用的语言也必然不同。
所以,想要说服某一人群时,我们要精准的使用这个人群的语言,而不必考虑这个人群之外的人,是不是能看懂。
如果一篇文案想要打动全部群体,那么必然会丧失对某一个精准群体的穿透力。
所以我们写作文案时,一定要从始至终的面对目标用户,使用他们能听懂的语言,运用他们能接受的元素,至于目标用户之外的人能不能听懂,就不是我们需要考虑的事情了。
其实这和推销员销售产品的逻辑是一样的,推销员只需要关心面前这个意向客户,并不需要关心其他人是否听懂它的推销话术。
3、要把消费者当成一个“具体的人”
我们说写文案时,在策略上要针对一个精准的群体,而在具体的文字表达上,我们还需要收缩目标,精准的针对某个“具体的人”。
广告文案,归根到底是“人与人”的沟通,我们写作出来的文字,必须是把消费者当成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当做一个虚幻的群体。
也只有将沟通的对象当做一个活生生的人,才能找到所谓的“洞察”,去打动他或她。
比如像马丁路德金,他沟通的对象虽然是黑人群体,但是他在表达上却花了很大篇幅,去针对的一个个具体的人。
我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昔日奴隶的儿子将能够和昔日奴隶主的儿子坐在一起,共叙兄弟情谊。
我梦想有一天,甚至连密西西比州这个正义匿迹,压迫成风,如同沙漠般的地方,也将变成自由和正义的绿洲。
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在一个不是以他们的肤色,而是以他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们的国度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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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广告文案也是一样,如果我们想要打动消费者,也必须把他们当做一个活生生的人,去对话、去交流、去沟通。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很多经典文案的人称代词使用的都是“我”和“你”这样的第一、第二人称,而不是“大家”、“同学们”、“顾客”等等,其目的就是营造“一对一沟通”的氛围。
4、文采不重要,文字很重要
曾经看到过很多文章说,“对于文案来讲,文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策略”。
这句话是对的,但是大家一定不要误会成“文字不重要”。
在写作文案时,文采确实并不重要,但是“文字”很重要。
科学广告的鼻祖霍普金斯就曾经说过:文字水平对于广告的重要性,与口才对推销术的重要程度是同样的。
对于非文艺或者非高端的产品,文案可以写的没有文采,但是文字必须要让目标客户看起来舒服,在策略的传达上必须精准。
而“看起来舒服”并“传达精准”的文字,比“有文采”的文字更需要功力。
如果看过余华、贾平凹甚至莫言的小说,你会发现他们文字一点也不文艺,甚至毫无文采。
我们来看一段余华的《活着》:
到了夏天,屋里蚊子多,没有蚊帐,天一黑,二喜便躺到床上去喂蚊子,让凤霞在外面乘凉,等把屋里的蚊子喂饱,不再咬人了,才让风霞进去睡。几次凤霞进去看他,他就焦急,一把将凤霞推出去。
这段文字毫无文采,但是你在看的过程中,会感觉非常的流畅,它的文字表达非常顺畅。
这样的文字,其实比有卖弄文采的文字更难写。
文案可以没有“文采”,但是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如果一个人写的文案磕磕巴巴、逻辑混乱,不仅会影响策略的传达,还会使读者形成理解上的障碍。
所以,我们在写作文案时,一定也要注意自己的文字表达是否顺畅、准确和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