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鸡汤被罚3万,仅仅是因为加了它?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3-02-21 14:55:09

近段时间食品领域可谓不太平,先是“海克斯”科技的一众产品搅的人们对添加剂格外敏感,眼见是吃什么都是添加剂了。随后又是“国民”品牌海天酱油因为国内外配料添加剂不一致闹得更是沸沸扬扬,几番下来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添加剂,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而最近在宁波的一家月子中心也是因为在给孕妇的营养餐中加了添加剂被当地监管部门处以3万元的罚款。本来监管部门严格执法,而且又是月子中心,对于食品安全方面本应该严格要求,可以称之为一桩秉公执法的美谈。但是被处罚的对象却仅仅是一碗鸡汤中所添加的党参,这就令很多人摸不着头脑了,党参什么时候也成添加剂了?鸡汤里放党参也要被罚款了?



有据可循,党参就是不能加!

本次当地的处罚确实也是有据可依的,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材,要添加的话,也只能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资

本次处罚的关键就在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资”这一点,在目前我国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中就恰恰不包含“党参”,也就是说目前来说党参还是只能算作药材,是不能用作在经营中添加进食品中。就此而言,宁波当地的相关部门对月子中心的处罚确实是有据可依的。而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违法生产食品的经营者所处以的罚款是在十万元以上至十五万元以下的,所以说这一次的处罚参照上述的标准来说还可以被归作从宽处理。



管理是为了管还是罚?

党参:一种补气药,具有健脾益肺,养血生津的功能,常用于脾肺气虚,食少倦怠,咳嗽虚喘,气血不足等症状中。而平时我们对于党参炖的乌鸡汤或者排骨汤肯定都不会陌生,暂且不论《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党参炖的鸡汤对于月子中心的妈妈们来说绝对可以说是恰好不过营养餐。在月子中心本身主观上无恶意,在食品卫生方面也并无不妥之处,仅仅凭借党参不符合“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资”这一点就处罚,或许多少有些不近人情。

当商家存在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行为时,我们是否能更多地站在人性执法的角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毕竟法规是死板的,但万事万物却是时刻变化的。再者对于我们执法者而言我们对市场的管理是为了经营秩序向好发展还是仅仅为了处罚?处罚仅仅是一种手段,不可成为管理的目的。

其实诸如这一碗鸡汤的处罚案例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了,在今年夏季就因为餐饮店因“超范围经理”违规出售凉拌黄瓜而被罚款5000元的新闻,如同本次的“党参”添加一般,对于凉拌黄瓜的处罚也是有据可依:因为“凉拌黄瓜”属于冷食类食品类,而冷食类食品制售是一个单独的食品经营项目,餐饮店未取得相应资质,就会超范围经营。



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是法治进步的必然,是人性化执法的具体表现。“首违不罚”是造福本地营商环境,也体现了法规的温度。在经历疫情这几年后,经济大环境可谓艰难,特别是对于服务业、餐饮业等,对于这种本身不会造成负面影响的违规行为理应释放更大的善意与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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