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是我国黄金行业唯一一家中央企业,其第5366862号注册商标“”和第5366859 号注册商标“
”在全国声誉斐然。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秉承“黄金为民,藏金于民”的央企责任,已在全国开设2000多家品牌专卖店,并荣获“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零售业十大品牌”、“全国质量信得过奖”、“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等荣誉称号。
在形成广泛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同时,“中国黄金”巨大的品牌价值及商业利益,促使一些经营者铤而走险对我司商标和品牌进行恶意模仿,有的直接原封不动冒用,有的则进行多种变形改款,如“老牌中国黄金”、“中国黄金珠宝”、“经营中国黄金”、“百年香港中国黄金”等。上述行为已经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更有甚者直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使消费者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2011年至今,中国黄金集团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开展维权行动,期间涉及仿冒品牌近20个,仿冒店面千余家。各地法院通过全面比对商标外观的近似度、综合考虑品牌的知名度和显著性,先后作出多个企业维权胜诉判决:香港高等法院先后判定“龙香港中国黄金”、“元宝香港中国黄金”和“老牌中国黄金”构成商标侵权;大陆各级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判定“老牌中国黄金”、“中国黄金珠宝”、“百年香港中国黄金”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为履行央企维权责任,倡导市场良性经营,我司作为有责任担当的中央企业将通过维权行动和法律手段,坚决维护企业权益和保障消费者利益。为此,发表如下严正声明:
各位消费者请注意甄别,下列形象门店均不是我司开设,与 “中国黄金”品牌无关:
●中国黄金温县唯一授权店(新盛弘一楼中国黄金)0391-6196555